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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都是社会人,所以每天的生活都必然要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。在学校里有同学、室友和老师,工作了有同事,难免吧,就有些人气场不合。有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,就是看着彼此不顺眼,非常影响每天的心情。

倒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,就是一种哪怕和对方擦肩而过都觉得这一天过不下去了那种感觉。

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?

我给大家介绍两种超级赞超级管用的方法。

第一种是「标签法」。

我们在讨厌一个人的时候,往往给这个人赋予了Ta本来不应该承担的角色。比如,一个晚睡晚起的室友,影响到了你的作息时间。Ta的基本身份其实就是室友,而你看对方不爽可能是潜意识里希望对方能照顾到你的作息和情绪,然后调整自己的作息。所以换句话说,你除了将对方视为室友之外,其实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在要求对方做出一些行为。

但室友这个东西,只要对方没有侵犯你的隐私和个人空间,那作为一个室友的基本条件就满足了。希望能够成为朋友其实是一种非常奢侈的需求,所以讨厌的感觉是因为自己的奢侈需求产生的。如果我们就把这个人定义为室友,而对方又满足了作为一个室友的基本条件,那么剩余的事情其实就跟你无关了。你把各种情绪消耗在一个本不存在的关系上,是非常可笑的一件事情。

你说你有那么多的情绪需要处理,你确定你真的有功夫管这些有的没的么?

不如把有限的精力放在那些值得你消耗的事情上。

所以标签法的核心就在于,不要为一个人花费任何不属于这个人角色的情绪。比如同事的话,只要对方没有影响到你的绩效,团队合作里没有滥竽充数,那Ta的一些臭毛病,比如在旁边的工位一直抖腿,总是把咖啡洒在桌面上之类的事情,都跟你无关。
第二种「斯德歌尔摩综合症法」

斯德歌尔摩综合症大家可能并不陌生,这是1973年就出现的一个心理现象,即受害者会对绑架者出现共情、同情还有各种积极情绪的现象,有时他们甚至会维护和保护绑架者。

我们以往就当笑话听了,但是这个方法实际上有非常有效的作用,在应对不喜欢的人身上。

因为强烈的情绪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,也就是说,爱不会一直是爱,恨也不会一直是恨。他们在特定的条件下会发生变化,而这个变化发生的条件就是看接触频率的高低。

我相信你生活中一定有过这样的经历,曾经很讨厌的人,但是后来不仅不讨厌了,甚至还喜欢上了。

如果有的话,那你不是一个人,因为这个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心理规律。

那么把这个问题应用在应对不喜欢的人身上的话,就非常有操作性,只要你人为地创造更多的和讨厌的这个人接触的机会,那么当接触频率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你就会出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症状,最终消除对这个人的讨厌的感觉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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